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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新闻采写原则的背后  

来源:中国少年新闻学院 日期:2007-10-29 作者:

 
中国人民大学新闻学院    刘海龙

    当少年朋友们走进小记者培训班的时候,总希望老师们可以教给自己一些“绝招”,甚至明天就可以用到自己的新闻采访写作中,写出一篇让大家羡慕的新闻报道,让周围的同学刮目相看。可是几天下来,除了知道了一些原则外,并没学到什么立刻能用的“绝招”。把自己写的新闻作品与报纸上的新闻—比,总觉得还缺点什么。
    问题出在哪里呢?
    首先,我们先要明确,新闻采写,特别是新闻写作,和我们在学校里学习的写作在训练目的上的侧重点略有不同。虽然表面上看起来两种写作都指导如何写文章,但是普通的写作课程教给我们怎么写一什事、一个人,怎么描写、怎么抒情、怎么叙述;而新闻写作也有少量的写作技巧训练,但更多的是告诉我们什么东西不能写,哪些地方普通写作可以写,但新闻写作却不能写的。我们下面要讨论新闻写作的一个原则——新闻是事实,所以运用我们在学校学到的描写、抒情、叙述时就要小心,有些可能就不能随便使用,要不然写出来的就不像新闻。
    我们在新闻采写课上学到了很多的原则,比如说新闻要真实,新闻要有时效性,新闻要有新闻价值,采访时要少说多听,不要提“你有什么感想”这类不恰当的问题,写作时要核实信息、不偏不倚、客观公正……如果仔细去研究这些原则,就会发现大多数讲的就是记者不能怎么样,把这些原则讲到的不允许都排除掉,剩下的才是记者们自由发挥的天地。
    所以,新闻的采写是建立在已经具备一定的社会交往能力和普通写作基础之上的提高训练。因此,希望通过短短的培训就成为一个优秀的小记者是不切实际的,要提高自己的采写水平,除了学习新闻采写外,基础的课程也不能放松。很多优秀记者后来也成为了优秀的文学家,就是因为他们同时也有着扎实的写作功底。
    其次,之所以我们发觉课堂上讲到的一些新闻采写原则在实践中用不上,还因为我们并没有真正理解这些原则,让书本上的知识变成自己的认识。这些原则大多都是经过许多新闻工作者长期的实践后总结出来的经验,但是随着它们从具体的环境中抽象出来写入书本,变成我们考试时死记硬背的条条框框时,就逐渐失去了原来的鲜活,成为拒人千里之外的教条。如果不能自觉地在新闻采写中使用、感觉、丰富这些原则,那么它们反而会成为我们行动的束缚。有部分人认为“新闻无学”,原因就在于许多非新闻专业的记者没有这些教条的束缚。虽然他们只看到了问题的一方面,但也说明如果僵化地死记这些原则,还不如没有原则来得轻松。
    因此,这里我想和小记者们谈谈这些新闻采访写作原则背后的故事,看看这些原则是如何在特定时间和特定条件下产生的,为什么要遵守这些原则,以及这些原则和我们的采访写作有什么样的关系。
    大家在学习新闻时首先就会接触到新闻的定义,就像“信息”、“美丽”、“时间”这此最常用的词一样,新闻也被认为是最难定义的概念之一,有人统计过,人们对它所下的定义不下一百种,然而不管从什么角度定义,有一点得到了绝大多数人的认同——“新闻是事实”。
    但是并不是自从有新闻时这一原则就得到了所有人的认同。人类学家在非洲一些没有报纸电视等正式传播媒介的部落里发现,大部分新闻来自于闲谈,也就是说在新闻的起源过程中,有这么一段时期,流言和新闻的界限并不像我们今天这么分明。甚至于在谷腾堡发明印刷术之后,一些咖啡店的老板仍然会利用自己接触外国人多、消息灵通之便,每天在一个固定时间向人们大声朗读自己从流占中获取的新闻。这个时期似乎没有人在乎新闻和流言之间的区别。
    在大众报纸普及之后,新闻与事实之间的固定联系也没有得到所有人的认同。1835年8月,美国纽约太阳报记者理查德•洛克在报社老板的授意下,撰写了一系列关于月球的新发现。报道说英国天文学家赫谢尔在非洲用望远镜观察月球,不仅清楚地看到了月球上的山脉和湖泊,竟然还发现了月球上的鸟兽。此外最让人惊奇的是,他居然看到了长着蝙蝠翅膀的“月球人”。这些新闻让太阳报销量大增,人们争相观看这—“重大“科学发现”。但后来证明这一切都是报社用来提高发行量的花招。虽然现在报纸上仍然不时地出现假新闻,可是像这样明目张胆地虚构还没有,这也从一个侧面反映了那个时期,即使在新闻界,也还并没有严格地确立“新闻是事实”这一原则。
    今天,像这样专门刊登这类杜撰出来的奇闻逸事的报纸,仍然能够在西方国家看到,毕竟它满足了人们的轻松一下,逃避现实的愿望。有时人们也通过这些无伤大雅的“假新闻”表达对时局的讽刺,这也成为了一个表达自由言论的场所。但是这样的新闻只能在这些有事先声明的小报上见到,严肃的大报上绝对不会刊登这样的新闻,这是因为现在我们已经确立了“新闻是事实’’这一观念,读者可以不用怀疑新闻的真假。前一段时间报纸上有—个关于西方科学家实施“换头于术”的假新闻就是从这此小报上转载来的,我们的记者没弄清楚这种界限,把它当成事实加以报道,结果闹了笑话。
    人们逐渐地认识到,为了不制造不必要的麻烦,必须得把新闻和虚构的故事区分开。否则读者怎么能判断报纸的哪条新闻该信,哪条不该信呢。虽然太阳报的做法当时也激起了新闻界的批评,但是后来的新闻工作者并没有吸收教训,对那些处于激烈商业竞争中的报刊来说,最重要的是吸引读者,提高发行量,因此,“新闻是事实”这一原则还设有强调到今天这么重要的地位。在有些时候为了商业利益,“事实第一”的原则就被抛到一边。1897年.美国报业大亨赫斯特为了挑动美国和西班牙开战,把一位因劫狱失败而关进大牢的科西奥小姐,说成是“古巴之花”,把她的锒铛入狱的原因编造成是她勇敢地保护自己的贞洁,拒绝了西班牙驻卡马圭将军的无理要求。通过铺天盖地的炒作赢得国内同情之后,赫斯特甚至派了两名记者去营救这位无辜而勇敢的“古巴之花”。记者在买通监狱看守后,本可以顺利将人救走,但是为了增加戏剧性和观赏性,他们故意租了一间监狱旁边的屋子,然后花相当长的时间锯断窗户上的钢条,把梯子搭在两个窗户间,救出科西奥小姐。此外,赫斯特还雇一个老妇人故意撞向大街上飞驰而来的马车,以观察人们的反应,或者是叫记者跳到河里,看多长时间会有人来救他……总而言之,在这一阶段,新闻和虚构的故事之间似乎不存在什么清晰界限。
    新的原则的建立过程是缓慢的,新闻界渐渐地认识到,哗众取宠欺骗公众虽然可以取得一时的成功,但是失去的却是公众的信任,因此一些大报开始有意识地划清自己与充斥着流言的小报的界限。
    1938年10月30日,正是西方的鬼节——万圣节的前夕,美国CBS广播电台播出了一部广播剧《世界大战》,讲述了一个火星人入侵地球的科幻故事。
    就是这样一个故事,让上百万的美国人惊慌失措,认为世界末日已经来临,许多人驾车逃跑,人们纷纷打电话向远方的亲人作最后的告别,警察局的电话线路陷于瘫痪;恐惧的人们哭喊、躲藏、祈祷或者向乡下逃亡,通往城外的道路排起了长长的车队。
    当然,造成这场恐慌的原因有很多,但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是这个广播剧别出心裁地使用了当时广播新闻最流行的“现场播报”形式来进行播音。这种混淆新闻与戏剧的手法让许多不在意的听众信以为真。从此以后,美国的法律规定,禁止采取这样的方式来播报虚构的故事。今天我们经常能在电视剧的结尾看到“本故事实属虚构,如有雷同,纯属巧合”这样的免责声明,它们的使用就来自于这—事件的教训。这—事件让人们认识到,把新闻事实和虚构作品严格地区分开是多么的重要。
    即使是在这个原则如此牢固的确立后,出于各种目的,仍会有人有意混淆二者的界限,我们周围的假新闻层出不穷,已经成为我国新闻界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在西方也不乏这样的例子,最有名的假新闻当属《吉米的世界》。这是美国女记者库克在1980年写的一篇报道,生动地描写了8岁的小男孩吉米在家庭的影响下染上毒瘾的故事。这篇感人的新闻让她获得了美国新闻的最高荣誉——普立策奖。但是后来人们查出,整个故事是库克编造出来的。叫吉米的这个孩子也根本不存在,这一事件成为美国新闻界著名的丑闻。
    虚荣心让记者干了蠢事,但是即使是记者端正自己的态度,忠实自己的所见所闻,也很难保证自己所写的新闻完全是事实,因为人的认识总是受到自身和现实环境的限制。比如说你面对着一个不透明的立方体,如果你不变换角度,总会有几个面你看不到。如果正对你的几个面是红色,你并不能保证这个立方体是红色的。如果你看到的几个面是平面,同样你也并不能保证剩下的几个面不是坑坑洼洼的。但是我们经常会根据自以为是的经验,不加考虑地根据已经看到的情况,确认那几个面也和正对我们的面一样。如果你要描写的是整个事件的话,怎么能保证你叙述的是一个完整的立方体呢?记者们发现,把事实和虚构的故事区分是必须的,但是还不够。如果你看到了立方体的三个面,那么你就只能写这三个面。如果你想写那几个面,那你就得换个角度。这就要求记者在遵循“新闻是事实”原则时,要把客观事实和自己的观点区分开,而且要从不同的角度看问题,公正地反映各方面的意见。
    这样做,首先出于人类对自己认识能力的谦虚。没有人可以认识所有的真理,也没有人可以保证今天正确的事情会永远正确。别忘了,就在五个多世纪前,地球上的绝大多数人还认为地球是宇宙的中心。就像美国著名报人李普曼说的,新闻报道只能报道地面上的小草,却永远没法知道地下的根是什么样子。既然这样,我们就应该承认,我们看到的只是地面上的小草,而不要妄加推测地下的草根。也就是说“新闻是确凿的事实,而不是观点”。
    什么是观点:只要是我们没有确凿证据证明的东西,我们的主观判断,都是观点。比如说你看到一个人,他有多高,多重,穿什么衣服等等就是事实;如果你开始写他长得好不好看,是好人还是坏人,心里在想什么,那么这些判断就已经带有你自己的看法了。别人可能会认可你看到的事实,但却不一定同意你的观点。
    因此我们常常会听到老师告诉我们,要少用形容词,多用动词。这样做,—方面是为了增加新闻作品的生动性,另一方面也是因为大多数形容词都带有主观色彩,如果用得太多,你的描写就可能超出了“事实”的限度。现在我们周围的许多新闻作品就存在这样的问题,为了文字生动,过分运用记者的主观想象。这些人中有很多赞同“新闻无学”的说法,虽然少了原来新闻作品的八股作风,但却模糊了新闻和虚构性故事之间的界限。所以新闻不仅有学,而且还大有学问。
    小记者们肯定会抱怨。如果只能写干巴巴的事实,会不会太枯燥?这样做,可能会造成上述后果。但是,这是必然的代价。因为它可以保证我们看到的新闻最大限度地接近事实,保证记者不会滥用自己的权力。(这个权力是读者赋予你的,所以你要对读者负责。)况且,许多优秀的记者在这个原则的限制下,也写出了大量非常生动的作品,这个挑战正是新闻记者的职业吸引人的地方之一。从现在开始,我们可以用这个原则来对照一下自己的新闻作品,把那些主观性太强的词句删掉,换成事实性的描述,这样,你的习作就已经开始变得像真正的新闻了。
    遵守“新闻是事实”的原则也是新闻记者保护自己的手段。我们现在经常会看到新闻单位或记者和别人打“新闻官司”,大多数都是别人认为报纸或广播电视所报道的新闻破坏了他们的名誉。只要记者能保证自己写的新闻是事实,那么就不必为这些官司担心,“事实即不为诽滂”。只要记者在新闻中写到的全是事实,并且都有确凿的证据,那么记者就是可以免于惩罚。因此遵守“新闻是事实”这一原则,还可以让我们在一个法治社会里,无所畏惧地进行正当的新闻报道。
    上面我简单地向小记者们介绍了新闻采写中的一个重要的原则——“新闻是事实”。大家可以看到,新闻采写中的一个简单的原则也大有来头。
    明白了这些道理,在实际的报道中,我们就可以运用这条原则,检验我们的作品,看它是不是真正的新闻报道。在采防和观察时,注意多从不同的角度来看问题,公正地报道我们看到的一切。在写作时,仔细地核实每一条信息。此外,我们还可以利用这个原则,保护自己报道的权利。这样,你就向着成为一个合格的记者迈出了重要的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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